宁夏实施重点行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评价结果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发布时间:2021-05-21|来源:宁夏日报    

  

       5月20日,记者了解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全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明确对区内产生工业固废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推动宁夏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目标,2021年至2023年,宁夏将全面落实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等重点行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涉及的“双超”“双有”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各地要把清洁生产审核主要内容纳入本地区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等行动计划中,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开展清洁生产水平和绩效整体评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要求,鼓励市级及以上地区组织和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向社会提供有关清洁生产方法和技术、可再生利用废物供求以及清洁生产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在组织评估验收工作中,把企业通过本轮审核是否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评价标准,确保审核工作质量。要将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审核结果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各地要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的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验收的企业可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发布的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专项扶持通知要求,申请专项扶持资金。对于违反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相关法规的企业,由市、县(区)生态环境局按监管职责予以处罚,相关失信记录将归集至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