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记者从陕西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为落实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简称“第三方平台”)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主体责任,陕西省药品监管局印发通知,从即日起到今年11月,集中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
据悉,未履行法定义务的第三方平台、违法违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利用网络销售非法医疗器械产品和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行为是此次行动的清理重点。本次行动重点查处第三方平台未经备案擅自为入驻企业提供医疗器械交易服务;直接参与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线下”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线上”未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行政区域内第三方平台,陕西省药监局要求其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开展自查,全面落实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履行法定义务。要求市级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部门要组织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按照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全面开展自查,切实落实企业责任。省药监局发现第三方平台存在未按要求办理备案、未展示备案凭证编号和未建立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对入驻企业进行核实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未经许可或者备案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未办理网络销售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陕西省药品监管局明确,各级监管部门要坚持“线上”和“线下”同步推进的原则,对通过“线上”监测、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加强“线下”深挖细查,严肃查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方平台、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要列入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