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犹如一道“城市病”,影响了市容市貌。记者11日从南通市城管局治违办获悉,日前,市城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用办联合下发《南通市市区违法建设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加大对违法建设主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市区违法建设治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该《办法》所称违法建设,指违反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
那么,如何对违法建设进行惩戒?据介绍,联合惩戒内容包括:信用管理部门将违法建设主体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进行推送共享,同时上报至“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系统;“信用南通”网增开违法建设曝光专栏,对违法建设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曝光;信用管理部门将违法建设主体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作为相关商业银行办理业务审核的重要参考;住建部门对附有违法建设的不动产停止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功能,对违建当事人新购商品房不予办理网签备案业务;不动产登记部门对附有违法建设的不动产暂停办理变更、抵押、转移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等。
该《办法》同时对信用修复作了具体规定,即违法建设拆除、恢复原貌后,违法建设主体提出书面申请,并作出不再违建信用承诺后,由城管部门书面通知相关部门解除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