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旅游局旅游行业诚信“红黑榜”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12|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大力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不断提高旅游文明程度,营造旅游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产业整体素质,宜昌市旅游局特制订旅游行业服务游客诚信旅游“红黑榜”制度,对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导游员和领队诚信缺失及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和惩戒,对讲质量、重信誉的标杆旅游企业通报表扬,督促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自律、诚信经营。

一、以建立健全旅行社诚信档案为基础,以游客满意率为标准,建立健全我市旅游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形成完善的诚信记录、评价和奖惩机制,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建立诚信信息查询平台,健全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规登记制度和公开查询制度,督促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自律、诚信经营。

三、建立旅游业红榜,并向社会公示,加强舆论宣传,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旅游业的诚信建设。开展星级饭店诚信饭店创建、争创“湖北省十大标杆饭店”和“十大满意饭店”活动以及湖北省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全市全行业评优奖先活动,评选十强旅行社和50名优秀导游员,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模范示范作用。

四、建立行业、社会、媒体“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通过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年度“十大伤害旅游者权益案件”,警示旅游企业,促进行业自律。

五、加强与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作,对失信或违规企业名单进行信息共享,作为企业评先评级及星级、A级复核的重要条件。

六、对旅行社承包、挂靠等形式转让经营权、旅游企业发布虚假旅游广告,导游人员擅自改变团队计划,私拿回扣、索要小费,星级宾馆、A级旅游景区降低服务质量等违规行为做出过处罚的旅游企业要定期进行曝光,列入旅游行业诚信“黑名单”。

七、大力整治旅游市场“黑车”、“黑导”、“黑社”等违法行为,定期进行曝光,列入旅游行业诚信“黑名单”,切实净化旅游环境。

八、对投诉较多的旅游企业,要求其进行限期整改,并定期对投诉情况进行曝光,列入旅游行业诚信“黑名单”。

九、对多次违规、游客投诉较多、诚信度低下的导游人员和因不良行为被旅行社辞退的从业人员实行备案,定期进行曝光,列入旅游行业诚信“黑名单”。

十、对列入信用“黑名单”以及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旅游企业,在本年度内取消评先评优等荣誉资格。并要求旅游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服务质量差、管理混乱的旅游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强化退出机制。

十一 、向社会公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热线0717-6253345,接受旅游举报、投诉和诚信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