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诚信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考察内容,这是近年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的重要举措。2019年2月25日,陕州区法院会同区司法局对辖区78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4月24日,又会同区总工会对拟表彰的100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进行资格审查;8月13日,再次会同区委组织部对全区2110名在职村“两委”及监委会干部进行了资格审查。仅2019年以来,陕州区法院已会同有关部门对5275名相关人员的失信情况进行审查,其中2人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陕州区法院“一票否决”,取消了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资格。
近年来,陕州区法院持续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针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问题,陕州区法院主动对接社会信用共享平台,持续完善信用惩戒网络,督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主要采取三大措施:一是全领域公开,不仅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通过电视、网络、手机微信朋友圈、户外媒体等途径,全领域、全方位、立体化公布;二是全范围纳入,坚持“纳入是常态、不纳入是例外”,对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一律纳入,对不符合纳入条件的严格审批手续,确保公开公正;三是全方位惩戒,持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使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交通出行、高消费、资格审查、文明单位验收等方面受限;不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真正做到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可赖、无福可享、无路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