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建局加大措施力度,积极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规范工作开展。根据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淄建发〔2018〕109号)工作要求,及时将建筑业企业不良信用的信息纳入淄博市建筑行业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确保不良信用信息公布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的信用体系。
二是积极宣传解读,扩大社会影响。加大力度,对“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进行专题性、系列化、集群式的宣传报道,开展强有力的宣传。对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及时通报,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
三是落实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对于信用等级为AAA级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全市通报,列入诚信“红名单”,优先推荐企业申报创优工程项目和优先推荐部、省、市级的先进企业;建设工程计价中住房公积金的记取按核定费率上浮1%;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不予缴存;优先拨付企业养老保障金,分基础和主体完工两次拨付;连续2年被评为AAA级企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等优惠政策。
2018年度淄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中,高青县AAA级企业4家。2019年上半年高青县征集建筑业良好信用信息181条,其中企业表彰5条,工程质量22条,安全生产26条,社会责任及鼓励创优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