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苏州工业园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劳动和社保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按照《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工作要求,园区发布了《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保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备忘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联合奖惩的规定而制定,确定了由园区劳动社保局、经发委(信用办)、组织部、宣传部、科信局、行政审批局、规建委、国土环保局、财政局、金融管理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园区公安分局、园区海关、园区税务局、园区消防大队18部门协同开展,对劳动和社保领域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今后,在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因违反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且情节严重,被园区劳动社保局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并纳入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都将面临园区多部门联合实施的一系列惩戒措施,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
为了保证公布违法行为的公正性和公开性,《备忘录》明确了严重失信黑名单的认定范围和程序,同时将通过“信用园区”网站等渠道公布严重失信黑名单的相关信息和联合惩戒实施情况。此外,黑名单信息及联合惩戒案例也将逐级上报上级信用主管部门及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为进一步支撑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