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通过“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向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信用办推送了两条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信息。据悉,这是今年以来,青海省应急管理厅首次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精神,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青海省应急管理厅通过“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向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信用办推送了两条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的信息,有力地惩戒了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
今后,青海省将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以及发现生产安全事故瞒报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报送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使之成为一种常态,从而有效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红线”意识,倒逼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事故风险,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