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发布《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下称《工作规则》),针对股权创投私募会员信用情况,从合规性、稳定度、专业度、透明度及投资风格五大维度进行考量,持续动态积累其信用档案,引导私募提升合规性和专业水平。
中基协表示,从私募基金特点出发,近几年对创新信用管理模式做了一系列探索,建立“三重博弈”机制,将市场机制引入信用建设;同时,探索建立会员信用信息自我积累、管理和运用机制,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形成私募基金行业信用建设自我约束的新模式,使信义义务文化落地生根。
据了解,2018年初,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中基协制定实施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为进一步创新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引导和支持会员持续加强信用信息自我积累、管理和运用,中基协研究制订了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规则》,股权创投私募信用信息报告包括管理人的合规性、稳定度、专业度及透明度,从合规经营、稳定存续、专业运作、信息披露等四个方面展示会员的信用信息情况;在此基础上,设有独立的“投资风格”维度作为补充,以更好地体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及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创业投资类FOF领域的多元化、多样性特点。
具体来看,合规性是指从受到的自律处分,如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展示;稳定度是指从管理人治理结构及团队变化、展业年限、规模情况等方面进行展示;专业度包括团队专业度、专业机构投资者情况、投资进度安排、在被投标的中发挥的作用等方面;透明度则针对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保障机制设计情况等方面进行展示;投资风格呈现的是私募管理人的投资特点,主要包括投资行业、阶段、标的选择上的不同策略,以及基金清算、杠杆运用等方面的情况。
据悉,信用信息报告每季度更新一次。此次发布的《工作规则》中的“一性三度”指标体系将于2020年上半年正式生效执行;“投资风格”指标体系预计于2020年底前启动执行。
中基协表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将信用信息报告一对一地提供给相关合作机构。但信用信息报告不构成对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投资管理能力、未来持续合规经营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